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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退回了货物证不一致的韩国化妆品

10日,据天津检验检疫局介绍,近日,该局工作人员在接受韩国化妆品入境货物检验申报时发现,该货物20多种类型中有2种申报的品名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备案证明不符合我国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要求,并

据了解,该批不合格化妆品重量为280千克、货值为45万余元人民币。

据天津检验检疫局从业人员介绍,我国对进口化妆品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关联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说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同的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体不得擅自调离、销售、采用。

“天津检验检疫局退运一批货证不符的韩国化妆品 货值为45万余元”

天津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口商,进口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前,要先核对实际进口的产品成分是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签发的备案凭证相符合,不使因货证不符导致无法进口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且提醒广大客户,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务必购买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从正规渠道进境的产品,不要购买非法进口、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化妆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天津检验检疫局退运一批货证不符的韩国化妆品 货值为45万余元”

原标题:天津检验检疫局退运一批货证不符的韩国化妆品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天津检验检疫局退运一批货证不符的韩国化妆品 货值为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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