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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已经备案,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

(记者王存福)三亚市发改委、住建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商品房企业做好重报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6个月内不得上调销售价格

通知指出,此前已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根据开发建设价格,合理明确或调整销售价格,并于年9月30日前向三亚市发改委重新申报备案 重新申报售价未备案的,由三亚市发改委和三亚市住建局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海南三亚已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需重新申报价钱备案”

通知中还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和诚信,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实施销售,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实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也不得在网上签字。

另外,具备预售(现)的商品房项目,经三亚市发改委审查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上调售价。 6个月后需要提高售价备案的,必须重新申报审查备案。

原标题:三亚已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海南三亚已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需重新申报价钱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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