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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负债欢迎刚性约束分类明确的指标标准

最近,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关于加强国有公司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公司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加强监管,尽快使高负债国有公司资产负债率恢复合理水平,推动国有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在年底前比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此后,国有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持平

“国有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分类明确指标标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意见”中的一大亮点是,将国有企业负债率的短期目标和长时间目标结合起来。 总的来看,目前必须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举债,但希望在负债率上约束它,形成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

“国有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分类明确指标标准”

除进一步确定国有企业负债率目标外,《意见》还提出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进行分类明确。 国有公司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国有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 基本上,以本领域上年度规模以上的所有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本年度资产负债率警戒线5个百分点,基准线加本年度资产负债率要点监管线10个百分点。

“国有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分类明确指标标准”

事实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制定了《中央公司资产负债率分类管理工作方案》,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控制指标,对不同领域的国有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动态调整。 按照去年的标准,国有工业公司资产负债率警报线为65%,要点监管线为70%; 国有非工业公司资产负债率警报线为70%,要点监管线为75%; 国有科研技术公司资产负债率警报线为60%,要点监管线为65%。 国有公司集团合并报告资产负债率的警戒线为65%,要点监管线为70%。

“国有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分类明确指标标准”

此次文件基于原中央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分类管理,对国有公司分类资产基准线根据不同领域设定指标标准,强调监管要点,未来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周丽莎是这么说的。

《意见》指出,必须完善国有公司资产负债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 在此,自我约束机制是指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加强资产负债约束的日常管理,强化国有公司集团企业所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的约束,提高内源性资本的积累能力。 国有公司要着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确定主业瘦身健康体,聚焦,通过创新驱动提高生产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资产和资本收益率。

“国有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分类明确指标标准”

与此不同,《意见》提出了加强约束国有公司资产负债的配套措施。 一是明确政府债务与公司债务的界限。 支持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坚决抑制以公司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的国有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三是完善国有公司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 以增加经营利润为前提,进一步完善国有公司留存利润补充资本机制四是积极推进国有公司并购重组。 依法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领域国有公司的联合重组力度,实施国有公司破产。

“国有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分类明确指标标准”

标题:国有资产负债欢迎刚性约束分类明确的指标标准

来源:时代商情报

标题:“国有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分类明确指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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